“大数据”引领食用菌步入新时代
2017-09-23 来自: 辽宁省食用菌协会 浏览次数:799
大数据时代,风口上的猪也能飞上天。拥抱大数据,已经成为食用菌发展的不二选择。
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在发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建立行业协会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以党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会为主要服务群体的公益性、互助性的第三方信息共享系统。2016 年 12 月,连维良副主任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上指出,行业协会的信用体系要落实“两大任务、三项建设、五个要求”,做好 “8 件事”。强调要切实落实好2014年11月由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的背景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正在加快构建,建立在大数据上的庞大信息系统成为体系必须的支撑。2017年3月,作为国家发改委明确的第一批试点行业,中国食用菌协会的大数据工程开始启动。
食用菌行业信用体系以食用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分析、共享和应用为基础,实现精准管理和服务。作为行业的公共工具和平台,能够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用菌生产企业、经销商以及消费者之间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既实现数据共享,也建立公信体系,失信行为将无处遁形,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将逆转,行业将更加受到政策和金融投资的青睐。
食用菌行业要切实提高信用意识,把信息体系建立的过程作为企业与行业工作规范的过程,把信用体系建立的过程作为行业提档升级的根基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集系统,实行联合褒奖或惩戒。要建立健全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使失信者处处受限。在有关工作中,明确要求行业协会在抓好自身信用建设的同时,要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共同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并实施联合惩戒。
首先,要提高认识,统一行动。诚信社会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诚信行业是培育和发挥食用菌新动能的保障。中央提出要切实加强诚信建设,社会和行业要对诚信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实惠。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在会展、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
同时,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这些重点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等。对严重失信主体,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其次,要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根据要求,协会正在落实以下8项具体工作:一是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组织会员单位签署信用建设承诺书;二是建立对会员企业信用行为的行业性激励和惩戒机制;三是对会员的信用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价;四是建立与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进行业自律和监管执法的良性互动;五是建立协会信息向行业内部公开制度,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财务资产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六是建立协会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公开协会的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遇有广大会员或社会公众关注的,与协会有关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时,协会应向会员或公开作出临时报告,及时回应。对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行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协会作出临时报告。七是建立协会年度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八是协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
有关工作中,一是加强“两大建设”:推进协会自身信用建设,做讲信用、用信用的表率;组织落实行业信用承诺、评价、奖惩,推动行业信用建设。二是承接“三项任务”: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与红黑名单建设;参与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之中。三是落实“五个要求”的工作:实行信用承诺;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常态化共享机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食用菌行业信用平台;开展行业信用标准建设。
有关工作以服务市场化、信用化、大数据为目标,以优化行业信用服务和会员信用管理以及覆盖全行业的数据平台为核心,打造成为国家党政机关宏观管理服务、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信用化的强有力抓手,切实带动食用菌行业提质增效和规范发展。
到2017年底,将在食用菌工厂化企业和装备企业进行试点,基本建立起制度健全、信息完整、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行业信用体系,同时在行业内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氛围。2018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行业推广。到2019年底,实现食用菌行业信用信息体系比较完备的目标。
第三,打好基础,建立行业大数据。协会将建立一个与国家平台相对接的食用菌行业公共信息平台。这项工作也是食用菌行业反映比较强烈,多年以来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平台要围绕一个目标:着力行业信息资源整合,着力行业特色信息增值挖掘,建设成为能够为党政机关宏观管理服务的决策能提供支持的系统,行业协会信息公开和推广数据应用的展示窗口,为社会提供数据查询、研究分析和信用评价等应用的数据中心。
具体功能:通过大数据手段,汇集信息,承接政府委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行业协会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增加透明度,便于党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和管理;实现行业组织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助,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搭建党政机关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行业运行及信用情况的平台,为提高党政机关宏观管理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服务。
采集五类信息:一是行业协会公共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协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以及信用信息。二是食用菌行业发展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服务及行业运行监控信息。包括经济技术数据和其他类信息,如生产、流通、投资、贸易、生产能力、效益、人力资源、竞争力等;三是行业自律及诚信建设信息。包括;行业标准、规范、公约、职业道德等具体内容以及履行情况信息;四是行业热点问题、特征性问题的调查数据。主要是结合宏观经济热点问题,从微观局面进行行业视角的反馈。五是新业态等未纳入统计及跨界融合的信息,如“互联网+”等。行业公共信息平台的采集频度按照原信息生成频度同步更新,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调查信息和专题信息依据党政机关的需求确定相应的频度。
行业大数据是信用体系的核心,我们将通过建立完善的行业信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标准规范体系、信用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产品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和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体系,切实做到“提质增效”和“提档升级”,真正将食用菌打造成为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诚信建设示范行业,成为现代农业中的示范产业。
辽宁食用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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